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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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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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官出庭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4月28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一案开展全市庭审观摩活动。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全程参与庭审观摩并开展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语言精准有力、层次递进。法庭辩论时,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辩护人所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回应。诉讼过程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充分展现出我院检察人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过硬的职业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后公诉人从“情、理、法”的角度,结合案情开展警示教育,将真实案件转化为法治教育的“活教材”。
庭审结束后,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观摩评议会,组织检察干警围绕公诉人庭前准备、讯问策略、举证逻辑、庭审应变等环节展开交流研讨。与会干警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法律文书规范性、指控犯罪精准性、释法说理感染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现场气氛热烈。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将继续深刻领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义,通过精细化审查、精准化指控、精品化呈现实现惩治犯罪与法治教育的双重效果。在检察实践中锤炼真本领,实现指控犯罪有力度,释法说理有深度,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